甲方:
乙方:
为促进双方的合作,经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出资购置单车价值约26万元人民币汽车二辆,并借用给乙方无偿使用。拟购置车辆的的品牌、型号和款式由乙方指定。
二、本协议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与该车有关的全部机动车登记手续均办理在甲方名下,但有关车辆登记、税费缴纳、保险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在办理完毕购车及登记手续后,应将车辆的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等记载于本协议附件《车辆基本情况表》中。
三、借用期限为长期,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将车辆返还甲方。
四、双方确认,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车辆仅具有使用权,不得将借用车辆转让、赠与、再行出借、改装或设置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负担。
五、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车辆被有关机关或第三人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乙方应负责解除对该车辆的限制措施。由此导致车辆被强制转让或强行处置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六、本协议项下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依法按时办理车辆的全部保险(保险因包括强制险和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全险)手续,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以保证车辆符合正常的使用要求。在登记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始登记和年检费用、车辆购置附加税和车船使用税、机动车强制保险和一般商业保险费用、燃油费、修理维护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与前述有关的手续,并同意为乙方出具办理前述手续所需的有关证明或资料。
七、乙方应保证配备合格的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并应按照法律规定安全驾驶。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交通违章行为及事故所产生的处罚、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如因交通违章或事故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保证甲方免责或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项下车辆如出现交通事故、被盗、意外毁损以及其他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如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保险事故的发生需要向相关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并出具相关证明或资料。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车辆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