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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场地租赁合同书 篇13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 )地上停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地上停车位编号和业主车牌号

  地上停车位编号:

  业主车牌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乙方须于本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3、续签合同时,乙方因故不能到场时,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或托代理人履行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不按期续签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赁。

  5、乙方在出售( )房产时,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可退租;租赁期满后本合同不续签。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车位的年租金( )元个年,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付清。续租年租金的调整依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由业主会会议表决决定。

  停车位租金不包含泊车服务费。泊车服务费根据业主员会与物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甲方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使用地上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6、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免责约定

  1、本合同仅为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及泊车服务义务,乙方在使用停车位过程中,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

  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当地仲裁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在小区遭遇如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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