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签约地点:
卖方: 签署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由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并应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型号、数量、价格及相关内容:
2.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家具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家具质量技术标准
3.付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首付款为人民币10,000.00元整,卖方开具普通发票。交货和安装完成后,买方验收合格,余额将在当天全额付清。
4.交货期限:卖方收到定金后应按期交货,并在20xx年11月22日前交货,安装调试到位。
5.验收:买方应在到货之日起2天内验收货物,如有异议,应在到货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卖方。未提出验收的;
6.索赔解决办法:家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由卖方负责,买方根据第五条提出异议的,经买方同意后,卖方可以调换同等价值的家具。
7.不可抗力事故:当卖方因不可抗力事故延误或未能交货时,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买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争取早日交货。
8.售后服务
1)服务承诺:货到五年保修,终身维护;对于维修期间发生的费用,卖方只收取费用。
2)卖方应根据买方的需要免费提供调试培训。
3)产品售出三个月后,卖方将首次回访买方,并安排专人定期回访产品的使用情况,以随时解决卖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因买方使用或其他非产品性能导致的.故障,卖方可根据买方需要提供维修服务,但收取费用。
9.违约罚款
1)由于卖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而导致的交货延迟,卖方不承担责任。
2)延期交货,除不可抗力事故外,卖方每周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总价0.5%的罚款。逾期交货天数不足一周的,罚款不超过全部货款总值的5%;如果合同延期超过30天,合同自动终止,卖方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10.合同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合作,应在条款实施前三天提出,并经双方签字认可;
11仲裁: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最先提出异议的一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12.本合同传真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