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认真贯彻中交二航局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方针:诚信守法,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顾客满意,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追求卓越。
3、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4、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项目部的安全负责。
5、按要求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活动,对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6、负责对项目监视、检测、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7、对作业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仪表定期检维修,确保精度和灵敏度。
8、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须准确及时。
9、负责对本部门新工人进行三级、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10、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二、目标:
1、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2、不发生严重分析质量事故,将分析差错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3、不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设施设备完好运转率100%。
5、重大危险源按要求辨识率100%。
6、监视和测量设备送检及时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项目部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项目部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项目部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项目部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