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行领导:
我深深的忏悔,我感谢您们给我新生,给了我机会,感谢您们的宽宏大量。想起我以前的一个失误(不,在您们眼中应是大错)是太不应该了,愧对上级多年培养。
单位发生这事后,我自认为没什么错,初期对我的处分还不服气,认为咱只是办事人员,主要责任不在我,居然认为不公平,偏重,还说什么深文周纳,所以才提出上诉。您们批评我为什么搞“串联”,这确也太冤,我是在向上级申诉八次无果下,向部分不明真相的同志(仅限本单位同事)传阅了向您们反映了八次的情况说明,而不是什么蛊惑人心,动摇军心,也只是证实一下自己清白,只是没有提前向您们请示,现在想起太不应该了。
事后,通过您们批评教育,我才深深体会到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古话,今后没经您们准许一定不点灯。
我以前也错误的认为“真理掌握在群众手中“,通过教育,今后一定走正常渠道,相信群众,相信党,不,应是相信您们——党。的确八次申诉不成,还有九次,十次嘛,这点都沉不住气,给领导添了麻烦,我悔过。这次全靠上级对我们的真诚关心,而不是我们上访的结果,把我们从走人改为缓期两年执行,以观后效,且这两年虽不发工资,却发当地最低基本生活费,比低保强多了。感谢领导,终于又喝上稀饭了。
千言万语说不完我之过,万语千言道不完关爱情,正是:巍巍大巴山数不完上级爱,滔滔长江水诉不尽领导情。
最后仍真诚的感谢帮助过我的人,特别是尊敬的领导们!
检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