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社会上有许多的推销员,有人推销保险,有人推销手机,更多的是电视上的购物推销,而我不同,我可是拾金不昧的推销员。
说起拾金不昧,大家可能会觉得奇了怪了,拾金不昧不是一种品质吗?我干嘛要推销它呀。那可得从我三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说起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独自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走过一条马路,突然一个鲜红的东西使我眼前一亮,我大步走近一看,原来是两张百元大钞。我既惊讶又激动,捡起来兴冲冲地跑回了家。
回到家里,我把书包一甩,一屁股坐在床上,用手压住自己狂跳的心脏,乐滋滋地欣赏着捡到的钱。这对我来说,可是一笔巨款呀!我可以用它来买我一直想要的滑板车,可以去吃妈妈不让我吃的肯德基,可以去买“阿衰正传”……,可是,这不是我自己的钱,我拿来用好吗?,一时之间,我脑海中转过了无数的念头。
于是,我做起了思想斗争。交公吧,好不容易捡来的便宜又丢了,留着吧,心里又觉得不安。我的大脑中似乎有两个歌唱家,一位在唱:“不如留下,不如留下!”唱得热血沸腾;另一位在唱:“赶快交还,赶快交还!”唱得慷慨激昂。最后,干脆,不想它了。
我为了这件事心神不宁,吃饭吃不香,睡觉又睡不好,那两张百元大钞不停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我解脱了,我主动告诉了妈妈。我不好意思的走到妈妈身边,说:“妈妈,我捡到了两百元钱,我……,交公吧,不愿意,又想留着自己用,可是我良心……我该怎么办呀?”妈妈笑眯眯地摸了摸我的头,说:“孩子,我就知道你有心事,你想想,你用捡到的钱去买东西会觉得开心吗?”“不会。”“那就对了,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怎么会心安理得呢,你现在捡到的是钱,如果是对别人很重要的东西呢?你想想,如果你弄丢了东西会着急吗?”“会的,会的,我知道要怎么做了。”
第二天一早,我找到了老师,“老师,我捡到了两百元钱,现在交给您。”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两张让我“又爱又恨”的百元大钞,郑重地交给了老师。老师连声称赞我:“你真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顿时,我觉得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舒服。后来,老师还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了我,虽然那时我心里也是有一点点小小的不好意思的,不过,我还是觉得自己真的很不错,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每当我想起妈妈那时欣慰的笑容,老师那时慈爱的目光,我就不由得提醒自己,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
所以我决定现在要做拾金不昧的推销员,我要把这种美德推广下去,让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拥有它,因为只有这样,这个世界才会越来越美丽!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人才会越来越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