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股投资经营 有限。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资经营名称为:“ 有限”,性质为有限责任,住所地在 深圳。
二、经营范围为x等。根据的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三、的投资方式为:甲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100%,折合股份为75%,负责销售,开阔市场;乙和丙方以非专利技术入股,折合股份为25%,乙方和丙方各占12。5%股份,负责处理所有技术问题。
四、各方出资方式,甲方在第一期投资 万,到使用完 万后再共追加投资x万,待追加的x万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资x万,如此类推,直到损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资。
六、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担任,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三方协商出任。会计由甲方委派担任。
七、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八、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据《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九、甲方中途撤出资金,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需得到乙、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以减资的形式让非专利技术股东退出,视为违约。
十、股份转让:甲、乙 、丙任何一方转让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
十一、经营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三年。以《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按照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如继续合股经营,续订协议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按照注册资本的10%赔偿乙、丙两方损失;若乙方或者丙方未得到甲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xx年 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