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主席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战略。今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详细阐述整个战略的内涵与实施。我有幸作为培训班的一员,亲历了整个培训过程,感觉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在课堂上,聆听了学院教授玹玉秋、胡志宏所作的《生态文明治理的“三治”经验》、《党建+生态:红色引领推动绿色发展》的专题辅导,让我对湖州市践行书记两山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做法有了整体的了解和宏观的感受。现场教学,先后观摩学习了长兴县水口乡的全域“景区+农家”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南浔区和孚镇荻港村以“桑基鱼塘”为特色的传统村落—特色小镇文化旅游开发模式、双林镇向阳村“魅力水乡、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模式,“中国白茶第一村”—县溪龙乡黄杜村脱贫致富的路径、“两山理念发源地”—天荒坪镇余村坚持绿色发展的过程、刘家塘村“慢生活”乡村旅游的理念、“田园鲁家”—递铺街道鲁家村“无中生有、创新发展”的过程,德清县阜溪街道五四村发展休闲农业旅游、下渚湖街道二都小镇“防风非遗文化”的开发和莫干山小镇发展郡安里(洋家乐)的做法,吴兴区仁皇街道桥西村“红色拆迁、发展集体经济”的举措,以及南太湖旅游度假区党建引领、实施生态保护、发展旅游产业的成果等等。
与同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分别是朔州、湖州的下辖县,又同是书记指示和肯定的县,两县、两市的发展有其相似性,发展的阶段又出现明显的差别,究竟背后的规律是什么呢?
湖州市是“两山”理念的诞生地、美丽乡村建设发源地,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当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标准—《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正式实施后,湖州的美丽乡村建设正在从“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转变。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结出丰硕的成果。此外,还有一点让感触很深,就是农村社会管理的精细化、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化、比较优势发挥的化、服务群众的细微化,体现在方方面面。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眼界决定高度,创新决定广度,思路决定出路,勇气决定举措,担当决定成效。只有“跳出看,走出朔州看朔州,对照看,对比湖州看朔州”,才能准确客观的发现我们的不足和短板。作为一名基层乡镇党委书记,如何创造性地贯彻好、落实好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在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的特色区和践行“两山”理论的示范区”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想在先、走在前呢?我觉得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
一是思想上要解放。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党纪法律范围内主动破除制约乡村发展的条条框框,为创新松绑、为发展撑腰。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反思以前在农村农业工作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乡村振兴瓶颈的举措,把讨论活动变成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用讨论的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为乡村振兴想办法,不为不作为找理由的浓厚氛围,树立为干事者担当,为作为者负责的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