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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电器检讨书 篇3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尊敬的:

  20xx年9月,宿管人员在检查宿舍时查到并没收了我的电热壶,留下了字条给与了警告和说明。对此,我表示接受,感谢他们发现并指正了这一威胁隐患。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7月份毕业时,同学搬家,把电热壶落在了宿舍,打电话然我代为保管,等稳定后再来拿。于是我搬宿舍时一起把电热壶带到了新宿舍。等把宿舍安顿好后,由于白天工作,下班后经常去给还在昌平的同学帮忙换房子和整理房子,就把放

  在宿舍的电热壶忘了,直到看到宿管留下的字条才想起来有个电热壶。在此期间,都没有见过这个电热壶的样子,当然,更没有使用过。

  看到纸条后,我才注意到多日不曾回来,宿舍楼道口的不准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通知。然后又仔细阅读了研究生手册中公寓安全管理这章,知道了“不得在学生公寓内存放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等违章电器”的规定。

  由此,我仔细深入的思考了存放违章电器的严重性。管院北楼宿舍是由以前的家属楼改造而成,该楼年代久远,安全防护设施比较落后,由于刚刚改造完成,各种安全设备还不齐全,电路也不安全,一旦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很容易引发火灾。该楼每单元只有一条窄小的楼道和楼梯,发生火灾后人员很难撤离。如果住在低层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而引发火灾的话,楼上的人会相当危险。想到此点,我不由地除了一身冷汗。万幸的是,学校宿管人员很敬业,认真检查了我们的宿舍,把这种危险扼杀在了萌芽阶段,正是他们的工作到位,保证了大家的安全,在此,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羞愧,并对学校深表谢意。

  其次,我的行为不符合一个研究生的要求。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尤其是研究生,应该识大体、顾大局。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粗心大意违反校纪校规。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风的建设。作为一名住宿者,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给学校和宿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对此,我深表歉意。

  因此,我决定做出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一,按照要求上交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和行为上的错误根源深入地梳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二,用心克服生活上粗心大意的缺点。

  三,和同学、宿管人员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我非常感谢学校老师和宿管人员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的身上,并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做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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