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时刻让“安全警钟常鸣”,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个农机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或一名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应该深刻认识到安全不仅仅是自己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在驾驶农业机械时,一定要做到安全作业、安全行使。因此,我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农机法规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驾驶、操纵和维修保养等技能,积极参加县农机部门开展的农机示范村、示范户活动。
2、持有与农业机械操作相符的驾驶证,严格按“平安农机”示范户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家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3、在上道路行使和作业前,应当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查验;作业时,应当遵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4、所拥有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技术状态良好,并按时参加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安全检验和年审。
5、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田间作业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6、积极参加县农机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掌握道路行使和田间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