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安全生产矿长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安全生产矿长是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专职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法律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爱群众监督。
4、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5、组织拟订或都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组织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8、定期组织实施矿山的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9、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此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矿山安全管理,确保矿山不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不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