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心系学校与家庭。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贵家长需签订安全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1、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尽量亲自接送孩子上放学,如确需乘车,请为学生选择乘坐符合条件的车辆。
2、依据《山东省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家长及学生必须拒绝乘坐“三无”(无车牌、无行驶证、无营业执照)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学生来回上学不准租用“三类”(拼装车、报废车和私人机动车、电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3、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租用车辆车主及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书。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在安全区域等候,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嬉戏,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
5、家长要随时对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超载、超速、司机酒后驾驶或其他任何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各种情况,应及时向交警或交通部门举报。
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履行,承诺以上内容,签字后以班为单位交回学校。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