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字法》,依据市、县语委的文件精神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向全体师生员工发出以下倡议:
1. 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2. 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学习、使用普通话。要把说普通话和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同爱国结合起来,把推广普通话提高到爱国主义的高度,使学普通话、说普通话成为一种维护民族荣誉、崇尚祖国汉语言文化的行为。
3.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规范字是教师的传道工具。教师要使用普通话授课,使用规范汉字板书。
4. 学生上课回答问题、课下与同学们讨论问题、向老师请教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逐渐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学生作业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各科教师要对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及时予以指正。
5. 在工作、学习过程中,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彼此之间的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让普通话真正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6. 学校师生各种集会要使用普通话讲话或发言。
7. 学校各个部门主办的宣传橱窗、张贴的通知或告示,各个班级创办的板报、墙报、手抄报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字、别字、繁体字,发现错别字及时改正。
8. 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同事、同学、朋友相互督促,积极地纠正普通话的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9. 尽量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发挥省级示范学校的辐射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推广普通话。
10. 从身边的琐碎小事做起,不说粗话和脏话,在各种场合使用普通话和文明语来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为建立文明班级,文明校园贡献我们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