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年1月5日中午,二、一班学生王淑娴,在校园里拾到了5元钱并交给了老师。
王淑娴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充分表现出作为一名少先队员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是新时期雷锋精神在我班学生身上的真实再现,更是全校师生学习的榜样。学校对拥有这样的学生感到光荣和骄傲,班级为拥有这样的学生而自豪,老师为拥有这样的学生感到欣慰!
对此进行全校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同学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继续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