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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防火知识的倡议书范文 篇9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百花争艳、万木争荣”,伴随春天的到来,大地万物复苏,农耕备种在即。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以来,我县境内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聚集,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高度危险级别,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全面戒备状态。为全面发动群防群治,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保护森林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严禁野外用火。我县已全面实施封山禁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火。提倡鲜花、植树等文明祭奠祭祀活动。

  三、履行防火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尽到监护责任。请广大朋友们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对长者、未成年人、牛羊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有力监护,严防他们的一切用火行为。

  五、树立法制观念。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也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请在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立即拨打12119火警电话。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打造“生态、绿色、清洁、文明”左权做出一份贡献!

  XX县文明办

  XX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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