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委托方全称)
乙方: (代付方全称)
身份证号:
丙方: (收款方全称)
现经甲乙丙友好协商,就乙方代为支付甲方 款项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内容:
1、乙方代替甲方支付款项,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款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乙方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款项后,即视为甲方履行完毕相应金额(具体金额以丙方实际收到的乙方代为支付的款项为准)的付款义务。
3、因乙方代为付款而导致甲乙双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有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丙方无需向乙方偿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款项。
4、本协议仅对代付款事项进行确认,不免除甲方对未付款项的责任。如乙方未能支付或未能全额支付,甲方仍然承担付款责任。
5、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同意提交至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