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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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劳务协议期限为固定为一年,协议期满前一周内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 ___月___ 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 _ 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若担任甲方重要岗位时,应依法与甲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并切实执行。
第六条 甲方每月30日前支付乙方上个月的劳务报酬。若乙方是以计件来计算工资时,因无法区分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件数,就计件员工的加班费问题,甲方在制订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时应充分考虑到要支付的加班费,若乙方的月计件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与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加班费的总和,则视为甲方已支付了乙方加班费,乙方不得另外要求甲方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本劳务协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于三日内与甲方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回所掌管的印章、文件资料、钥匙等所有财物及归还所借款项。甲方应当于乙方办理完工作与物品移交手续后三日内结算工资给乙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确认,并有权暂时不予支付乙方应领工资和经济补偿,乙方超过三日仍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不为乙购买社保,但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工伤时,乙方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生病时,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予以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所填具的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