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建立租赁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装载机租给乙方使用并派出工作人员,装载机连同工作人员的费用为每小时元,装载机的工作用燃油,来回路上用燃油均由甲方负责。
二、如因天气、征地、当地群众阻拦等原因影响工作,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乙方支付甲方一半的费用即每小时连人带车元。
三、结算方式:甲方每天在工作结束后与乙方工作人员核实一天工作的时间并登记造册,双方签字进行确认,待南坡新村地基平整完毕后,双方根据工作的时间、按照第一条规定的价钱进行结算。
四、装载机进场后,机手的工资由甲方负责,机手、机务人员的住宿,伙食由乙方负担,装载机在租用期间,机械的安全由乙方负责(被偷或人为破坏等)。
五、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机手必须服从乙方施工人员指挥安排,乙方必须保证确保设备人员安全的施工方案,如遇险情大的情况下,必须遵守机手意见。在双方确定无险情的情况下才能施工,若由乙方指挥不当造成机子损坏或损坏地下线路、管道等设施的,的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定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合同双方签定后生效到机械退场为止,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裁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