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使用地点: 身份证号: 押 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在乙方自愿的情况下,甲方将脚手架租给乙方使用,所出租的脚手架、滑轮及配件均需要得到客户的质量认可、方能租赁。
一、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送还之日为止。最低收租金30天。
二、乙方租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交押金,方可租用。发货时按租赁合同当面点清。
三、施工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请严格检查,规范操作,注意安全。禁止抛砸脚手脚,严谨踩踏斜撑上下。脚手架上有人及物品时禁止移动。搭建三层以上,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脚手架底部必须用钢管斜撑(木斜撑)或加固用双排。脚手架的踏板上不能附加任何物体来作为增高或攀爬。
四、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租金实算,何时赔偿何时租金终止。赔偿价格为:门架壹片60元,十字斜撑壹件20元,踏板壹块80元,连接棒壹只5元,刹车轮壹只50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脚手架送还甲方结清租赁费用时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租赁物品数量及费用:(说明:一组脚手架包括门架两片,十字斜撑两件,踏板一块,连接棒四个) 。1.7米高脚手架48套(每套每天1.5元)十字扣件250个,6米钢管90根(日租金为30元)(实际租赁数量以甲方提货单为准)。
甲方签字: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