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简称甲)
( 以下简称乙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新疆电力公司生产调度楼换热站给水改造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要求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
1.协议范围:
甲方所辖给水系统改造,确保换热站正常供暖。
2.工作内容:
甲方所辖换热站给水系统改造。
3.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增加改造项目,仍属本合同范围。
二.工作标准:
1.保证换热站设备完好率95℅。
2.保证冬季换热站供热所需供水正常。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安全教育。
2.甲方承担委托设备的备品备件、损坏件等物资采购的费用。
3.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
4.甲方负责所辖设备中的车辆、油罐、压力容器、安全阀门、计
5.甲方负责承建维修作业、备件存放的必备厂房。
6.甲方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及库存管理,并保证购品的出库及时性、可用性。
7.甲方有权审批乙方提出的检修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及乙方提出的大、中维修和设备改造方案。
8.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设备点检、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处理。
10.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11.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对所辖设备设施的突发故障进行即时检修,并对乙方人员可能出现的违章或失职行为作出处罚。
12.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13.甲方承担由于必备物资采购不及时导致影响生产所带来的相关责任。
14.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的职业道德。
3.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与委托设备相付的维修技能。
4.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仪表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提出修改建议,协助甲方主管人员进一步完善其设备管理制度。
6.乙方有权参与并协助甲方制定大中维修和工艺设备改造计划及方案,但必须在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工具;包括电焊、气割、切割、钻床等基本维修设施。
8.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9.乙方须承担因所派人员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乙方有权制止甲方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设备的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设备主管
11.为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安装使用甲方采购的不合格备件。
12.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认真执行甲方的设备管理制度。
1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14.乙方负责提供所属维修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
15.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资质证件年审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6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食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 17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派维修人员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18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协议工作所需全部的人员,以完成协议中的各项工作,保证甲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19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协议中的规定的费用。
21.乙方为甲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入现场工作中所有的安全事宜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2.乙方如维修中使用外委劳务,应自行办理各种劳务使用手续。 23 乙方应设专职安全员,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维修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事宜。进入车间和现场应保证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对于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设监火人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戴安全帽,登高系全带,穿静电鞋,作业平台必须要有安全扶手,并配制必要的安全网,以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五.合同费用:
本合同总价25万元/年,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劳务费、管
六.费用支付方法:
合同生效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40%,即10万元;7月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5%,即13.75万元;剩余5%,即1.25万元作为质保金,一年之后没有设备维修质量问题,甲方再予以支付乙方。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均有过失,将按过失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2.如由甲方支付不及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甲方将从费用中扣罚所采用的措施费用。
3.如因违约等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