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物业公司
乙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9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1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1同交付给甲方。
4.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5.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