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公司批准,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为乙方)到 培训,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 甲方的利、义务
1、按有关规定为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2、按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食、宿、交通费用。
3、保证乙方在学习期间享受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4、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比例补偿培训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努力学习、取得良好的成绩,如期返回。
2、从培训结束之日起,应为甲方服务满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否则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用。
三、培训费用
包括培训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四、服务期限及补偿费
根据公司培训费用与服务期限的约定,乙方为甲方服务为: 年,未按约定服务满期限的,按以下标准备补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
(1) 服务不满1年的 ,补偿90%
(2) 服务满 年不满 年的,补偿 %
(3) 服务满 年不满 年的,补偿 %
(4) 服务满 年不满 年的,补偿 %
(5) 服务满 年不满 年的,补偿 %
五、乙方结束回公司上班的前一日为乙方培训的截止日。
本次培训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六、培训截止后,应将获得的学历证、资格证等交甲方保存。
七、第四、第五条内容可在乙方培训结束后三日内填写,并出示有关票据。
八、如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不补偿培训费用。
九、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