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发责人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专线卸货和送货分流经营权,进行经营的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甲方 专线装卸货搬运业务和短途送货分流经营权。
二、承包期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保风险保证金和工伤保险金
当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交纳乙方操作人员工伤保险金,至本合同效力终止时,乙方须压一个月款项充当风险保证金,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每车承包费用标准
甲方支付乙方标准承包费为: 元/车(20车内含20车)。 注:20车以上 元/车
五、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承包过程中的经营管理,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等业务制度;
2、甲方提供卸货场地,及现场操作工具。
3、每月结算一次卸车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 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5、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法从事承包经营,不得做出违法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
2、按照甲方指示,保证及时准时地将货物卸车.分流.送达;
3、乙方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确保货物在卸货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和丢失,否则,造成收货客户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货差1000元内由乙方承担,1000-5000元由乙方承担50%,5000元以上由乙方承担30%;
4、在接到甲方通知有需要加急货物时,须及时中转,并全程跟踪货物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5、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6、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造成对方重大损失的,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七、合同解除、延续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时产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当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附双方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