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出租方):
乙 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线路为: ,预计 公里。
2、 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用车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合地点: 。
3、 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车型为: ,车牌号: 共有正座 个,边座 个。车内空调:
甲方所派司机的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车辆保险单号码:
第二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车车款总额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油费承担对象:甲方乙方过路费承担对象:甲方乙方停车费承担对象:甲方
2、 付款方式:乙方应预付甲方 元,余款 元,余款应在乙方本协议车辆启用时结清。
3.租赁车辆每一天(24小时)限行驶260公里,超公里按 元/ 公里收取超程费;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含中途等待、用餐时间)8小时,超时按 元 /小时收取加时费。
4.驾驶员餐费及住宿:主城(含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以内甲方自理,主城乙以外由方负责驾驶员食宿。
第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乙双方因故停止用车,必须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方;乙方赔偿甲方车款总额的30%。
2、 甲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状况良好,证照齐全;必须保证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具有足额的座位险、第三者险)。当行进途中甲方车辆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正常运行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解决。如在2小时内不能修好车辆,乙方有权更换车辆。
3、 甲方司机必须遵纪守法和高度重视安全,做好各方面保障。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故障驾车和超员行车,以确保行车和座乘者人身安全。
4、 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保证所派司机服从和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确保按照乙方要求履行协议。当发生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司机必须保证行程结束,事后区分责任。如与安全行车无关,司机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赔偿。
5、 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车型、车座确定后,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车辆,甲方向乙方提供20%的违约金。
6、 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7、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有违反协议的,要承担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