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购机票相关的业务,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双方职责
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预订的服务公司。
2. 甲方每月在乙方所发生的业务款务必按规定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前支付。
二、机票预订
1、 甲方授权人员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告之乙方旅行顾问。
2、 乙方旅行顾问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的要求订妥后,用电话或传真方式回复,并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确认期限。如预订当天机票,甲方须在此航班起飞前5小时向乙方预订。
3、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无法在最后期限内确认的,甲方授权人员应及早通知乙方旅行顾问保留所需的服务项目,否则被航空公司取消所订内容,乙方不予负责。
4、 乙方有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或电话确认后,方可出票;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 乙方按甲方授权人员之要求完成所需服务项目后,及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授权人员签收;甲方必须给予承认并按本协议第三大条中第一小条规定时限内把业务款支付给乙方。
6、 甲方若由于某些原因无法使用该机票时,乙方必须根据国内、国外各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签转,如需退票则按航空公司规定收取相应的退票费,甲方必须给予承认并按本协议第三大条中第一小条规定时限内把退票款支付给乙方。
三、 结帐方式
1、甲方机票订购结帐方式为月结 ,结算货币为人民币。乙方将机票行程单于每月25日之前送到甲方授权人员指定地后,甲方对该机票核实确认无误后,于当月25日以汇款方式结清。25日之后(含25日)订购的机票,将累计到下个月结算。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2、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订机票,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3、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之日结清机票帐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务提早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结算日期故意拖欠、迟汇所欠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催讨欠款,并随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甲乙双方若发生任何索赔事件,作为个案处理,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机票及机票费用等行为。
5、甲方在乙方当月购买的机票由于甲方差旅人员某种原因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待机票使用后付款给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大条中第一小条执行。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授权人员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行为双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五、合同双方约定负责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