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西宇航海运有限公司
乙方:湖口县潘阳湖船舶修造厂
随着船舶工业发展的'大好形势,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在南京乘浪船业有限公司内建造一艘双底双壳油轮(clcy-019)的装配、电焊、冷作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船舶主尺度:
此船总长:134.35米,型宽17.80米,型深9.50米,载重量11000dwt。
二、 施工范围:
严格按ccs对船舶制造的要求,并将主、副机,应急、停泊发电机,锚机,舵机,绞缆机,中央空调等等机座及配电柜,电罗经,磁罗经,洗脸盆等生活设施,救生艇、阀架,油柜,水柜,舷梯,全船舾装制作(包括全船打磨,外板加工——如需外加工由乙方师傅指定随同)。建造时必须按ccs要求进行焊接、冷作、刨边、刨缝、打磨、清除垃圾。
三、 承包期限:
从开工分段建造开始至船体工程结束船舶上水有效工作日为8个月,余留扫尾工程约为1个月至试验结束交船。每天技工到位60-80人,技术水平必须达到一级以上,若发现技术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确保装配、焊接工程按期完成。
四、 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船体各结构及工艺技术必须按照海事局和ccs中国沿海钢质船舶规范建造,不得有误,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服从甲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得拖拉。本船施工完成以后,由ccs南京分社进行最终检验。如甲方图纸正确,乙方施工错误,乙方要承担责任,按价赔偿。
五、 工程款项:
该船装配、电焊、冷作等施工工程总价为245万元整,另加安全帽等劳保用品1000元,合计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壹千元整(¥245.1万元)。总工程期为8个月,费用按工程进度支付,余款留30%待ccs检验试航完毕检验证书拿到后付清。
六、 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进场员工全部办理人身保险,并且最少指定两名安全管理员配合甲方严格管理,杜绝不安全隐患发生。万一出现意外事故,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50位进场人员必须参加保险,保险费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七、 注意事项:
乙方员工进场先办理暂住证和就业证,必须遵照南京乘浪船业有限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统一领导,在生产中注意节约用料,如发现有意浪费者,按价赔偿,若发生违纪者,不听劝告,给予解雇、甚至罚款处理。
八、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时间完工,拖延一个月罚款5万,提前一个月奖励5万。并由乙方写出书面责任书和限期完成时间。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立为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遵照执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