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位于哪?永红路北侧、谷家坟,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号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该地块坐落:永红路北侧、谷家坟,东至崔会民,南至永红路,西至陈数全,北至道路。
地块面积:长米,宽米,总计面积平方米,约亩。
二、转包期限
1、转包经营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20日,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本土地在乙方经营年限内甲方不再享有该转包土地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在乙方经营年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需重签、续签或改签一切与本转让地块相关的文书均由乙方决定,甲方无权干涉,相关收益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4、转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5、承包期满后,依法按国家政策执行,如继续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权利,合同另议。对方增加的条款,请考虑此条款。
6、绿化带如和上级有关部门发生冲突,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转包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用为每亩5000元。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20xx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立收据给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20xx年10月1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
五、违约责任该条款已将违约责任去掉,现无违约责任约定建议采用原来的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后,双方共同到发包方处备案后生效。无此条款不能对抗第三人,风险较大。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重发手续,乙方配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