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考察及价格比选,甲方将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总造价: 元
四、工期:工期定为 日历天,由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时。
五、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
六、施工中,如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苗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栽植,增加或调整部份按实际栽植数量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余款10%在12个月质保期到后支付。
八、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按照施工图及苗木清单(见附表)的植物品种,规格、数量严格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因质量问题反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九、养护管理及要求:
1、栽植后及时浇透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2、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12个月,期间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苗木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景观预算表
工程名称:嘉和康桥AB区环境改造工程苗木收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