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修建房屋、工程合作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建筑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地址:
镇远县羊坪镇中街,上至胡松鹤,下至刘大炮家。
二、甲方现要修建的房屋为四楼壹底。
三、甲方负责钢筋水泥、砂、门窗、扶手、地板砖材料。(注:乙方在打线胶板当天甲方包生活费壹餐)。
四、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内容:
1、采用扫地出门方式(全包干式)。
如:支撑模板(含木板、木方、铁钉、铁线)和电锯钢筋制作安装,浇砼(含保养),砌砖、内外顶棚、批灰、粉刷、安地板瓷砖、厨房、洗手间、楼梯等。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
六、乙方在修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行为。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承包单价:按实际面积计算,每层楼打线胶每平方米为242.00元。
八、付款方式:乙方每修建完一层楼后付工钱65%,然后每层楼批灰、粉刷、安地板完工后付工钱3000.00元,房屋全部修建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该工程尾款。
九、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除特殊情况外,如乙方在修建该工程时,又承包其它工程等原因,造成该工程停工三天,甲方有权叫其他工程队进场施工,如乙方进行阻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该工程的工期为底完工,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如底完成不了,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之后本合同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
乙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