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杭州中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宁德经营部)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东晟·泰丽园1#、2#、3#、5#、6#、7#、8#、9#、地下室,配电箱、控制箱、动力配电箱由乙方生产供应,并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 工程名称:东晟·泰丽园1#、2#、3#、5#、6#、7#、8#、9#楼、地下室。
二、 生产品种:配电箱、控制箱、动力配电箱等。
三、 生产数量:按东晟·泰丽园1#、2#、3#、5#、6#、7#、8#、9#楼、地下室报
价清单的数量。
四、 产品造价:叁拾玖万整(¥390,000元),本造价为不含税价,且该造价不受
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为合同包干价。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只需提供20万元的正式发票,并收开票金额的2%税金。
五、 质量要求:按东晟·泰丽园1#、2#、3#、5#、6#、7#、8#、9#楼、地下室施
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要求进行生产,且应满足国标要求,若因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整改及验收不合格等问题乙方应负责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电气元件采用德力西集团公司(dz47、dz20)系列产品,产品保修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完后壹年时间。另箱体厚度应达国标要求,须预留漏电探测器位置,如建设单位要求增加漏电探测器,则供方应无条件配合安装。
六、 供货时间:甲方需要材料进场,提前7天通知乙方,分批到货(应满足工程
进度需要)。
七、 付款方式:配电箱、控制箱、箱体进场时按所进场配电箱数量计算造价的10%
付款,电气开关元件进场后再付造价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总货款20%,余款5%作为保修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如材料进场货款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 其他备注:配电箱、控制箱、开关等如有增减变更,其价格按报价清单同等
清算。报价清单及图纸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乙方应在交货时一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质保资料,因贵厂品牌与建设单
位投标品牌不同,因此乙方须能保证通过验收,在此期间应做好品牌变更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交货地点为东晟·泰丽园项目部,乙方须送货到此地点,由此产生的运费由
乙方承担。
十一、 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工程甲、乙双方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附:报价单壹份柒张、图纸壹套(详图纸清单)。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