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 托 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加强供热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正常、高效使用,根据本溪市供热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供热管理的内容
(一) 管理范围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锅炉房及热力系统委托乙方进行运行管理,乙方同意负责该锅炉房及热力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甲方的供暖工作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同意负责锅炉房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 管理事项包括
1、 负责锅炉房设备、内管线及外管网、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
2、 负责锅炉房的设备安全管理,锅炉年检,仪器仪表效验、水质化验、档案管理工作;
3、 负责热力系统、水力平衡调整;
4、 协调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锅炉房年检等工作。
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锅炉房及锅炉房内一切设备、设施、人员及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合同期间
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人员财产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供热面积、运行时间、供暖温度
(1)供热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实际供暖建筑面积为准);
(2)供暖运行时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供暖温度:20±2℃;
第四条 供暖运行管理服务的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锅炉房托管供暖运行管理,承包费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分________次结账,供暖结束付清剩余供暖费;
第五条 乙方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忠于职守。
(2) 认真履行各项相应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遵守甲乙双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3) 具备各相关工作实际操作经验,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4) 工作中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行业要求,持证上岗。要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独有的节能技术,并以此技术平台为依托,对甲方锅炉房运行系统进行管理,同时对甲方的锅炉房和管网系统适当技术改造,以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
2、 乙方派专业人员对锅炉房进行管理,负责本项目沟通与协调工作。
3、 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负责对锅炉房设备的维修工作,做到锅炉房内系统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和设备不带病运行。
5、若因乙方未按甲方供暖标准和要求供热,或乙方工作人员运行、维护保养、操作不当,或因乙方未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相关经济损失和造成的影响。
6、供暖停炉一个月后,乙方负责协助进行做好锅炉、燃烧机的检修保养工作,按照每年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或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检查所规定的检查时间,协助进行锅炉年检和运检。
7、 乙方人员负责实施年检和运检中安全阀门、压力表效验,锅炉烟箱,人孔手孔打开清理恢复工作。
8、 乙方负责锅炉房日常管理、并负责乙方锅炉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司炉人员、化验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劳保等。
9、乙方在运行管理中,负责对锅炉房内外设备随时发生、发现的故障进行维护修理,但属设备陈旧、老化、自然发生及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坏,以及技术监督、劳动、环保、消防及其他管理部门责令淘汰或整改的设备,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 因工作需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锅炉房内各种设备图纸、说明书、电控系统图。
2、 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
证书和有效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派驻甲方现场的不称职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在技术运行承包服务期内,凡涉及甲方和周边单位、业主等具体问题,甲方负责做好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联系工作。
4、 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必要的所有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设备及一切安全报警设备的必要装备条件。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正常供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延误供暖正常工作,如因一方失误或推托等原因造成供暖失误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如:国家燃气价格上涨乙方无法承担供暖费用,供暖无法运行,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整体供暖温度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如果乙方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供暖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拒付相关费用,并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因用户私改暖气、不合理室内装修、擅自关闭或调节阀门、私自放水、楼顶层房间关闭导致无法进入开启阀门放空气及检修、以及锅炉房及系统设备老化年久失修等意外原因、管线故障及事故抢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十条 合同更改、补充及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锅炉房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