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房商铺,为明确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区 路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 ,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必须提拱有效房屋权属证明,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之用(并协助办理卫生许可证等手续)。若有共有产权人,共有权人亦须签字认可。
二、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租期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2、拖欠租金的情况。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随行就市;
2、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交纳第一年房租人民币 元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按规定将收租凭证给乙方。
3、 年以后,甲方每年须提前一个月交付下一年的房租。
4、因乙方租期较长,乙方需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抵押金,租赁期止退还。
5、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不得无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租赁期间的房屋装修、装饰及其他要求
1、因使用需要,乙方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甲方应表示同意。若在租赁期内,由于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结算从乙方退还之日起计算,甲方退还乙方预付未使用期的租金及抵押金,应由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补偿利益。
2、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经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自立、独立经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经营销售款由乙方自行收取,并向乙方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如甲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须提前 3个月通知乙方,并由甲方与第三方沟通,必须保证在不影响乙方的租赁权益的前提下,完成租赁变更手续,以保证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继续履行。
六、自合同签订后,预付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甲方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