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济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情况为:面积:__________平方、结构:▁▁▁▁▁▁、其他▁▁▁▁▁▁▁▁▁▁▁▁▁▁。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第一年为▁▁元/月(大写: ___ ),年租金为▁▁▁▁▁▁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年付(12个月/次)
(三)租金支付日期为:▁▁▁▁▁▁▁▁
第四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搬离时退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交房标准:甲方按交付时的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经双方当场踏勘,确认所交毛坯房的状况 与甲方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完全一致,甲方对该房屋未进行任何装修,也未添置任何家具和电器。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随房交付的有房屋防盗门钥匙 片、
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整,该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4、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电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5、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地面及墙面装修时,不得使用地板砖(瓷砖),卫生间厨房可以使用瓷砖。乙方的装修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本合同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6、乙方因使用租赁房屋或对其进行装修等原因导致该房屋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不允许居住,只限于办公,装修时安装水电不能破坏墙面,只能装在墙外面。乙方装修时物业管理部门增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8、乙方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及其防盗门钥匙 片,门卡一张,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房屋的性质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包括房屋的所有门、窗、玻璃、护栏、水管、气管、电线和水电气的计量表等应完好无损。
第六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