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建设 工程,决定以施工总承包的形式委托乙方合作施工,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座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层数:
栋数:
建筑面积:
投资额度(合同造价):
二、 费用结算
1、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造价的0.7%,作为该工程管理费,支付方式:
分主体封顶、竣工验收、最后结算三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比例主题封顶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管理费支付80%;竣工验收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管理费支付80%;结算后按工程实际造价将管理费全部支付完。
2、该工程所有税金、报建等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税金应按工程进度以乙方名义缴纳,向乙方提供完税凭证和记账单。税金按国家标准缴税务局开具税票。印花税0.03%和防洪保安资金由乙方代扣代缴,本项目的防洪保安资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包干。
3、本工程的招投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办理招投标、报建等相关建设手续,乙方全力配合。
2、工程由甲方筹资建设,项目负责人由甲方自行考察,择优选定。
3、甲方选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服从乙方管理,注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如因项目负责人违章作业等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4、甲方必须注重财务管理,工程款必须支付到乙方开设的项目专用账户,不可直接支付给选定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款由项目负责人到乙方领取,并及时支付材料款、机械设备租凭费用和民工工资。
5、协助乙方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支持乙方创优。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 “九大员证”等有关报建证件协助甲方报建。
2、配备项目部章,开设项目专用账户交由甲方管理,以便甲方进行项目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印章由甲方保管,甲方承担该账户资金安全和经济、法律责任。
3、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程序全过程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中间检查。
4、协助甲方所选定的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经营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常深入工地检查、督查工作,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权责成项目立即或限期整改。如果项目部拒不整改,乙方有权告知甲方停工,并追究相关责任或采取经济制裁,直至达到整改要求,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项目部负责。如项目负责人屡拒整改,情节严重,乙方有权申请甲方重新选定项目负责人,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有权对甲方质量问题安全进行管理,但质量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有拖欠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扣留工程款直接发放民工工资。
7、所有建设手续、规费均由甲方负责,甲方承担由于手续不全所发生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8、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协助甲方报建,工程项目需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且要求持证人在工地上上岗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需要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为4000元/月。工程需要安全员证件的,项目承包人要求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由上方协商确定;如不需要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为每人1500元/月。项目部需要用其它证件的,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资为每人1200元/月;其余备案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材料员)为每人600元/月。人员证件费用收取费用时间从项目承包人中标之日开始计取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销号之日止,证件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证件费用不包含在管理费中。
9、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其余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正式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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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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