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为小松挖掘机1台:型号PC300,经双方约定价格为190000元(壹拾玖万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甲方必须将转让费19万元一次性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19万后,乙方将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乙方: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第六条 交接验收:甲、乙双方应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负责拆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事项,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