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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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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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及公共场地的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场地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公共场地位于 区商铺外,紧邻物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该场地)。
出租场地 平方米。甲方作为该场地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合法场地租赁关系。
第二条 出租场地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场地仅作为_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公共场地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便利服务明细,见附件。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也不利用承租场地从事违反本协议、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无条件出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出租场地租赁期自年月 日。乙方每日使用场地的时间为: 乙方租赁场地派驻人数不大于4人。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书面要求,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四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场地在协议租赁期的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1、现金支付,2、现金支票。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场地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场地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协议约定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并保证出租场地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剩余的保证金由甲方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属于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场地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属于乙方应支付的费用,若乙方逾期向甲方付款,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场地租赁期间,若乙方临时占有、使用的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的场地租赁条件
1、按政府规定,承租场地并用于本协议约定用途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乙方应自行办理正常经营所需一切之必要审批手续;乙方独立享有因其投资、经营所得收益并自行承担可能带来的投资、经营风险。
2、缔约之初,经甲方告之,乙方已充分了解本物业有关使用情况及限制条件并自愿遵守本物业业主公约的规定。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出租场地及其相连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其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联系专业机构进行维修或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若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有权代为维修,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非人为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或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坏,与乙方无关。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场内的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5、乙方不得在场地内、外存储或排放有害,腐蚀性或污臭物质,严禁以任何形式存储易燃,易爆品。
6、乙方在付清押金,租金后即可按甲方通知时间入驻。乙方须负责好自己带来的财物,妥善保管,如有意外,甲方可协助调查,但不负责赔偿。
7、乙方派驻设点现场的人数每个摊位限于人以内,进场人员须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8、因小区整体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场地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积极的配合。
9、行为规范。乙方进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须着工作制服、佩戴工作证、不允许光膀子、不得打赤脚、穿拖鞋、不允许着奇装异服、不得相互打闹、高声喧哗;不允许在公共场地用餐、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10、乙方进场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小区内任意走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去小区楼宇内、业户家中进行业务活动,不得散发宣传单物,不得拉客户、抢客户或与客户纠缠。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小区内拍照片,不得用扩音喇叭进行宣传、广播。
1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维护公共场地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对造成损坏的当事人,甲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样,并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12、乙方出入小区的物品须经甲方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搬运,并自行负责安全检查、保管。对向甲方借用的所有物资承担安全、保管责任,若遗失或损坏的,一律追究赔偿责任。
1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场地设施,如需改变场地的内部结构或对场地进行装修装饰或设置对场地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乙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等投资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协议终止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4、按有关法规及当地政府规定,对出租场地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需报经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必须报经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5、租赁期满,若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租期届满时或之前迁离出租场地;若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归还出租场地,则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出租场地并另行处理。
16、在双方协议履行期间或解除协议后,乙方与消费者等第三方的任何纠纷都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对乙方追讨。
第八条 场地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当日返还该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场地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场地占用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场地时,不可移动的附属添加物(含乙方添加的结构性设施)归甲方无偿所有,可移动的附属添加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场地的转租、转让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该场地全部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及第三方必须无条件退还场地,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场地,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场地的出售、抵押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但甲方另行将同类场地出租给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协议终止情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 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 擅自拆改承租场地结构或改变承租场地用途;
3. 暗地租赁小区房屋从事经营活动。
4. 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
5. 故意损坏承租场地;
6. 泄露本小区业主资料。
7. 有业主强烈投诉经常确属乙方责任且乙方无法妥善解决。
8. 不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或与其他合作单位发生斗殴事件。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该场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 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 该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场地拆迁许可范围的;
4. 该场地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场地的;
5、因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反对外租的;
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的。
三、租赁期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书,在终止协议书生效前,本协议仍有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签署本协议之前,甲乙双方均已诚信、勤勉地将可能影响本协议订立或履行的各项因素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无保留地告之对方,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均已清楚明白并承诺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力。
6、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