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娱乐、酒店、商业行业、生产一线用工适用)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下列第项: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综合工时制。按(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按规定支付夜班津贴。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5、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除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