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实际工作人):
为了本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特制订合约书。
1. 甲方在乙方进厂时,需向乙方介绍用工的工种,环境等情况。
2. 乙方合约期限 至 ,在此合约内第一个月扣押金 ,如乙方在此期限内无法履行合约押金就自动放弃,合约期满可再续约。
3. 乙方工资按月工资 ,(逐月加资 )计件工资做银锁按每个 元计,如遇质量问题退货,每个人平均照减。计件工资做铃铛按每粒元,双面铃焊,草帽铃,四方铃焊头,按每粒 元,如遇到废品平均照减。计件工资压片按每个 。甲方必须在每月1日—10日,发放工资。
4. 乙方在合约期限完毕后,不干,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如无提前说明,即甲方有权扣除押金。
5. 乙方在工厂生产期间,需遵守工厂制度,有事需请假,没有请假未上班或早退者按工厂制度办。
6.乙方在以下工厂生产以外时间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生产以外时间包括,请假外出,无请假外出,中间早退,上下班休息时间和路上时间,乙方与社会闲杂人员发生摩擦等。
7. 甲方需在工厂提供食宿为乙方提供方便。
8.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带其他人闲杂人员来工厂,或在工作期间与他人吵闹,乙方在机器操作上不可违规操作,违规操作自己负责任。
9. 乙方需充分了解本合约后与甲方签订本合约,合约一式俩份,未尽事宜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补充,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实际工作人):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