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销售业务提成管理工作,保障销售人员的利益,提高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以及工作的用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的销售业务提成管理工作。
二、销售业务提成比例
公司根据产品销售进度计划、销售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销售人员的提成方案,上报总经理审批,提成方案的具体资料如下。
公司依据成熟销售员销售业绩来设置标准销售业务量,平均每月xx个件。提成底薪xx元月,底薪发放有四个标准:销售业绩(60%),客户资料收集(20%),市场分析(10%),客户满意度(10%),以此为基础确定如下底薪发放标准。
(1)若完成销售业务量,则可获得全部底薪的60%;若没有完成销售业务量,则依据所完成的业务量占标准销售业务量的比例计算底薪。
(2)公司依据成熟销售员的标准,设置每个业务员每月的客户资料收集量xx个(暂定,数量依据当月的计划而定)。若完成客户资料收集量,则全部获得本部分(20%)所占底薪的比例;若未能完成客户资料的收集量,则依据相应比例而定。
(3)市场分析所占比例为10%,考核标准即为竞争品牌资料分析表,依据表的资料和数量做出相应的考核。
(4)客户满意度所占比例为10%,考核标准为无投诉,即可获得相应比例。
三、提成申报审批程序
1、销售业绩的申报
(1)总经理办公室按照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编制“销售业绩报表”。
(2)总经理审核完“销售业绩报表”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确认销售业绩。
2、销售业绩提成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1)人力资源部根据财务部审核通过后的“销售业绩报表”,按照提成方案,计算编制“销售业绩提成报表”。
(2)财务部审核完“销售业绩提成报表”后,报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签字确认。
3、财务部汇总销售信息,计算销售人员的销售业务提成和底薪。
四、提成发放规定
当月发生的销售任务流程务必全部收回后方可发放提成,如有销售任务流程未完成,不得发放提成。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共同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2、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