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借用的教学器材管理
需借用的教学器材指乐器、电教器材、体育器材等。
一、教学器材借用原则:
教学器材的借用首先保证教学和学校安排的演出、艺术实践等的使用。
二、教学器材借用办法:
1乐器。借用最长以一学期为限。教师免费,学生交纳一定的使用折旧费。
2电教器材及光盘。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光盘等借期为30天以内。所借光盘的总金额不超过200元,。由于外聘教职工流动性较大,对外聘教职工借用实行押金制度,交所借光盘总金额的两倍押金。
3体育器材。借期为1天以内。
三、教学器材的维修保养
1借用人员在向相关管理部门借用时应与管理员共同检查教学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
2借用手续完成后,借用方在使用期内自行解决器材的维修保养问题。
四、教学器材的归还和续借
1借用期满,借用人员应及时持借用器材及借用手续到相关部门办理归还手续。
2如需续借,再办理借用手续。若借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归还乐器或归还时若乐器出现损坏,则按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赔偿。
五、教学器材的租用
不属于教学和学校安排的演出、艺术实践使用教学器材,必须交纳租金(按学校相关规定交纳)和保证金(金额按成本核算价收取)。其他教学设备、器材的管理
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器材指教室、排练厅内的门窗、桌椅、把杆、玻璃、钢琴等。还包括电教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器材。
1自觉爱护教室、排练厅内及场地内的财产,桌椅板凳落实到个人,谁使用谁负责,实行学生个人责任制。损坏公物当事人要照价赔偿,如查不出损坏原因,则由使用教室的班级全体学生负责赔偿。
2禁止在教学设施、设备、器材上乱刻乱写乱画,一经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后果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3电教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内的教学系统必须按程序规范操作,不得任意毁坏删改电教(电脑)主机内的系统文件及设备运行命令。安装课件应用程序时严防病毒,以确保电教设备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不得强制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数码摄像机。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由专人进行摄像,摄像机一律不得外借,由此引发的事故由摄像机的保管人员负责。学校有摄像任务时需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学工作部,明确告知摄像地点、时间等内容,摄像任务按照递交书面通知的时间顺序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