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一至周日每天8:30至次日8:30为值班时间;
(二)门卫不得擅自请人顶替。
(三)应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间和双休日应加强巡视,确保机关安全,如有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四)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机关安全和卫生,门卫工作人员有事按职工请销假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