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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琬的作品

2022-12-05 来源:步旅网

宋琬主要作品:《蝶恋花·旅月怀人》《渡黄河》《江上阻风》《同欧阳令饮凤凰山下》《舟中见猎犬有感》等。字号:字玉叔号荔裳。所处时代:清代。民族族群:汉人。出生地:山东莱阳。出生时间: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去世时间:康熙十二年(1673)。主要成就:一代诗宗、清八大诗家之一、南施北宋、燕台七子、国朝六大家之一。

关于宋琬的详细内容,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

一、宋琬的诗词 点此查看宋琬的详细内容

《渡黄河》《江上阻风》《蝶恋花·旅月怀人》《念奴娇·丙午小春善伯希韩招诸同人宴集红桥之韩园分韵》《同欧阳令饮凤凰山下》《沁园春·题孙坦夫想想园》《满江红·木末亭边》《满路花·胭脂井》《渡黄河·倒泻银河事有无》《满江红·赠赵千门谪官武陵》《贺新郎·登燕子矶阁望大江作》《水龙吟·乙巳除日得家报新置木峪山庄慨然有终老之意而赋此》《送张尉生明府之任剑州》《九日同姜如农王西樵程穆倩诸君登慧光阁饮于竹圃分韵》《如梦令·小胆空房多悸》《阮郎归·春闺》《鹧鸪天·题佟寿民方伯三世图》《鹊桥仙·雨中宿笑隐庵示笑鲁和尚》《满江红·王西樵客游武林曹顾庵赋词志喜属予和之》《栈道平歌为贾胶侯尚书作》

二、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宋琬生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高祖宋黻,为明代莱阳第一位进士,官至浙江副使,父宋应亨,天启间进士,历任大名府清丰知县、吏部稽勋司郎中,清兵入关后,死守莱阳抗清,城破殉国。 宋琬自幼聪慧,刻苦好学,应试县、府皆名列榜首。崇祯八年(1635)以高才生充拔贡入京深造。与父宋应亨、兄宋璜,名噪京华。 崇祯十六年(1643),清兵攻打莱阳城,宋应亨、宋玫组织宋氏族人及乡民抗清,城破殉国。宋琬则以仲兄宋璜任所在杭州,出游吴中在外得免一死,先后流落苏州、杭州、金陵等地,使其有机会进一步接触社会生活,了解平民疾苦。 出仕为官顺治三年(1646),清廷开科取士,宋琬乡试亚魁,翌年中进士,授户部河南司主事,后升调吏部稽勋司主事; 顺治十一年(1654),出任陇西道佥事; 顺治十八年(1661),宋琬升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康熙十一年(1672),授四川按察使司按察使。 被诬入狱先辈抗清,已为新朝留下不信任的口实。顺治七年(1650),宋琬因其父抗清之事被捕入狱。三个月后平反出狱,官复原职。 顺治十八年(1661),宋琬升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次年春,族侄宋彝秉(又称宋奕炳)因盗窃案发,宋琬长兄宋璠坐视不救,宋彝秉遂诬告宋璠、宋琬与农民起义领袖于乐吾(即于七)通谋造反,致使宋琬及其妻、孥、侄等被逮往京城,再次被捕下狱,关入西曹刑部大牢。后经大司空蒋国柱亲赴莱阳核查,“知其冤,力为申雪”,康熙二年(1663)十一月,清廷以“穷治无迹,证虚不当坐”,将其释放。释放宋琬,主要原因在于康熙帝刚继位,为进一步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稳定全国的政局。 第二次冤狱结束后被免官,宋琬在江浙一带生活了八年,直至康熙亲政。期间浙江又起狱案,宋琬又被牵连其中,再度入狱,幸得蒋国柱再施援手,保救得释。 康熙十一年(1672)投牒自诉,宋琬案情得到昭雪,再次被清廷起用,授四川按察使司按察使。 忧愤而终康熙十二年(1673)正月间,宋琬在回莱阳省亲后,不顾身体患病,奉命赴京城朝觐康熙皇帝,时逢吴三桂起兵叛乱,攻陷成都,蜀中妻子儿女陷入叛军之手。京中宋琬闻讯后,惊恐忧郁,以致气塞胸臆,病逝于京都馆舍,时年59岁。

三、故居

宋琬故居位于莱阳市中心大街中部东侧,建于明朝末年。清光绪五年(1879年),莱阳知县茅芳廉为之立碑——“宋荔裳先生故宅”。道光年间故居内设“卢乡书院”,光绪年间为官立小学,后为莱阳中学。1981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烟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宋琬故居现为莱阳市博物馆,有房屋46间,占地1054平方米。馆内设革命历史文物展室、宋琬纪念馆、历代名人纪念馆、现代书画展室等。1996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中心建筑宋琬纪念馆坐北朝南,单层举架式硬山砖木结构,有台明和回廊,起脊仰合瓦,装有正吻垂兽和走兽,双排柱网,梁架前后带穿枋、七檩七椽。梁枋上设架云敦,檐檩下设雕花柁敦,檩枋下设花草楣子和雀替,古香古色,为莱阳地区仅存的一处完整古建筑。纪念馆内陈列宋琬塑像及其著作、手迹、印章、《安雅堂集》木刻板,还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艺术家的题词。馆内除常年固定展览以外,每年举办各类展览十余次,年接待国内外游客万余人次,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

四、生平

宋琬出身世代书香名宦之家。高祖宋黻,为明代莱阳第一位进士、官至浙江副使。其父宋应亨,天启间进士,历任大名府清丰知县、吏部稽勋司郎中,清兵入关后,死守莱阳抗清,城破殉国。 宋琬自幼聪敏好学,才华出众,应试县、府、道皆名列榜首。1635年,以高材充拔贡入京深造,与父宋应亨、兄宋璜,名噪京华。清顺治三年(1646)乡试亚魁,翌年中进士,授户部河南司主事。后升调吏部稽勋司主事。其廉洁奉公,办事精明。顺治七年(1650)遭逆仆构陷入狱,顺治八年(1651)夏日出狱。出狱后官复原职。顺治十一年(1654)出任陇西右道佥事。到任不久,秦州发生地震,数万百姓无家可归。宋琬一面组织群众重建家园,一面采取措施赈济百姓。因国库空虚,便“出家财,自莱阳邮至以恤其灾”。因其救灾有功,清廷“钦赐蟒服加一级,优升永平副使,管军饷”。 顺治十七年(1660),宋琬调任左参政之职,兼分守绍兴。次年春,族子宋奕炳诬告他与义军首领于七通谋,被下诏入狱。全家被抄,其家人也被押送京入狱。两年后,清廷认为“穷治无迹,证虚不当坐”,将其释放。此时宋琬已无家可归,只好漂泊江南,寄人篱下,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康熙十一年(1672),宋琬“投牒自讼,冤始尽白”,冤情得以昭雪,再次被清廷启用,授四川按察使。任内兴利除弊,将豪强所占的城中空地和郊外荒田分给难民耕种,使他们得以安居乐业。并改革当地陈规陋习,深受百姓爱戴。翌年,宋琬进京述职,适逢吴三桂兵变,他忧愤成疾,病死京都,时年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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