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
父母(监护人)一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含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
超过三个月未满一周岁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以外,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部分,次月享受报销待遇。
拓展信息:特殊人群参保
经民政、残联、卫计、扶贫部门认定的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相应部门全额资助:
1、城乡居民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
3、重点优抚对象
4、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5、孤儿
6、重症残疾人(I、Ⅱ级)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8、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以上人员需在参保缴费期间到所属村、社区进行参保登记。经确认,录入医保征缴系统,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