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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怎么确认

2023-05-01 来源:步旅网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确认程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1.本人申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属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还应对一次性奖励5000元或每月奖励80元作出明确选择,待奖励身份确认后与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签订选择协议。

2.单位审批确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奖励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正式确定为奖励对象,建立个人档案。

3.县级备案。单位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单及《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由人口计生部门立卷存档并录入奖励对象个人信息数据库。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奖励对象,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还须将其个人信息数据和奖励对象名册报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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