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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关于规范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通告

2023-05-02 来源:步旅网

一、通告内容

为加强电动(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管理,规范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1、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驾驶电动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的,不得驾驶电动摩托车。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电动摩托车的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5、电动摩托车,主要指取得3C认证、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电动摩托车,合格证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类型标注为“电动二轮摩托车”或“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外观条件与“非标”电动自行车类似。主要有几个特点:无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超55kg、最高时速超过25km/h等。

二、启东市道路施工绕行公告

项目概况:启东市吕四港镇为民服务大楼配套道路工程总长328米,其中B线北起香堂路南至兴区东路长约198米;A线西起鹤城北路东至本项目B线长约130米。工期为100天,工程造价为394万元。

施工计划:本项目计划2021年11月初开始施工,2022年1月底完工。其中2021年11月初至2021年12月15日施工B线北侧全幅道路及B线南侧东半幅(绿线所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底施工A线全幅道路及B线南侧西半幅(黑线所示)。

施工过程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也建议周边居民按以下提示绕行:

1.机动车停车至香堂路北侧停车场,鹤城北路停车场及陈涛路停车位,步行回绿苑小区(提示:原停车在绿苑小区的居民提前把车停至香堂路北侧停车场)。

2.非机动车可通过A线或兴区路进绿苑小区。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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