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已办理过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福建12333”人社部门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rst.fujia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33平台)核实单位信息或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尚未使用过12333平台,但已办理过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且参保登记信息完整无误、经办人信息确认无误的用人单位,可通过联系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通12333平台服务,开通后用人单位在12333平台上注册使用;失业保险登记信息不完善或者有变更的用人单位,需先进行失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然后在12333平台下载《福建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变更)申请表-失业保险》,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附上经办人身份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发给参保地的失业经办机构申请开通,开通后用人单位登录12333平台注册使用。
办理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荔城区府综合楼1层
电话:0594-2390934
莆田市涵江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莆田市城厢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路346号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