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长沙职工医保一类医院住院报销如下:
住院起付线:9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累计限额为900元,超过900元的不再扣除起付线。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负。
(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额按下设分段与自负比例累加计算:1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为12%;1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为8%,退休人员按以上自负比例的60%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