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缴纳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即可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三类医院报销如下:
住院起付线:6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负。
(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额按下设分段与自负比例累加计算:1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一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9%;1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一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5%,退休人员按以上自负比例的60%负担。
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支付段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至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