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贷银行提出申请,领取《个人住房公告基金转贷资料夹》,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商贷银行。
当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与银行工作人员面谈,并审核、打印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还要对申请人转为公积金贷款后的还贷能力进行测算,包括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如果初审未通过,就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初审通过后,银行需告知转贷人持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接下来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申请人需要补缴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相当于补交首付款,用自有资金存入公积金贷款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走完上面的流程后,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借款人结清原商业贷款。之后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同时办好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