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余额是公积金这个账户总共有多少余额,而贷款额度是取决于公积金里的余额的,余额越多,贷款的金额就越多了。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一般是有一定关联的,通常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客户可以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就越高。用计算公式来表示就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有,不少地区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成倍数关系,比如重庆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西安是15倍,深圳是14倍(具体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然,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是有最高限额的,纵使公积金账户里余额再多,也无法冲破上限。比如上海个人参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六十万,二套房最高五十万;两人及以上参与,首套房最高一百二十万,二套房最高一百万。
一、余额不影响贷款:北京
以北京为例,贷款额度取决于房屋评估价值、月缴存额、首付款、建筑面积等等。
通常情况下,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092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评估价值。
二、余额影响贷款:国管公积金、上海、广州、深圳
(一)国管公积金,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大致可按照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估算,如缴存时间已超过5年,或配偶也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还会有一定的上浮。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
(二)上海市,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度、贷款人年龄、房屋评估价值等因素。
(三)广州市,要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根据以上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2+公积金月缴存额×至法定退休月×4
2.按照最高贷款额度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四)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不能超出单笔贷款最高限额、月还贷能力,以及购房总价与首付款差额。